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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业务

一、专利申请须知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因此,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要注意技术保密,不要召开技术交流会、技术或产品鉴定会,参加展览会和展销会,更不要在出版物上发表或出售发明创造的产品,以避免过早公开技术内容,丧失新颖性。此外,在申请专利时,要查阅有关专利文件和其它技术资料。对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三性"要求进行具体判断。只有在发明创造符合"三性"要求时,才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需要在递交申请的同时,递交相关证明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交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上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专利所需文件

国内申请外观专利所需准备材料:

1、产品的前、后、左、右、上、下六个面的图或者效果图,外加立体图。

2、组织结构代码证、发明人身份证(电子版,上报材料所需)。

3、营业执照电子版、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用于签订合同和后期跟踪服务)。

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1、整套技术方案(用于撰写、我方提供模版)

2、组织结构代码证、发明人身份证(电子版,上报材料所需)

3、营业执照电子版、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用于签订合同及后期跟踪服务)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1、整套技术方案(用于撰写、我方提供模版)

2、组织结构代码证、发明人身份证(电子版,上报材料所需)   

3、营业执照电子版、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用于签订合同及后期跟踪服务)

专利申请报价如下:

项目种类

申请费

代理费(包撰写费)

实质审查费

合计

外观专利

500

1000

1500

实用新型专利

500

2500

3000

发明专利

950(含50材料费)

5000

2500

8450

注:申请费可以申请减免,其他费用与此相同,申请减免后,报价如下:

项目

减免后申请费(个人/单位)

代理费(包撰写费)

实质审查费

合计(个人/单位)

外观专利

75/150

1000

1075/1150

实用新型专利

75/150

2500

2575/2650

发明专利

185/320(含50材料费)

5000

375/750

5935/6070


三、专利年缴费标准

发明

年费

个人

公司

第 1 ~ 3 年(每年)

135

900

第 4 ~ 6 年(每年)

1200

第 7 ~ 9 年(每年)

2000

第10 ~ 12年(每年)

4000

第13 ~ 15年(每年)

6000

第16 ~ 20年(每年)

8000


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

年费

个人

公司

第 1 ~ 3 年(每年)

90

600

第 4 ~ 5 年(每年)

900

第 6 ~ 8 年(每年)

1200

第 9 ~ 10 年(每年)

2000


四、专利流程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审查流程图如下:

五、专利评价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意义何在?为什么专利授权后,还要做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是一种证据形式或证明文件,当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据此可以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 ,一般在上述涉及“程序中止”事务时,需要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用不仅在此。专利权评价报告也不是授权后必须要求做。 但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查时仅通过初步审查程序即可授权,审查员对其审查程度较轻,因此,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并不表示专利权状态稳定(即不存在《专利法》、《细则》无效的情形),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请求进一步做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相当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获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性(专利法规规定)的进一步核查,是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作的审查程度较深的再次官方“评估性评价”。 作为专利权人在获得授权后,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对其专利含金量的一次验证,可作为“专利推广”证明专利价值的有价值证据。 专利权人事先作得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也是日后解决专利侵权必要的资料储备。

时间:两个月左右

费用:2400元官费,代理费1600元,共计4000元

准备文件:专利评价报告请求书(09年前申请的外观、新型还须要提供专利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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